保险业进入分类监管时代 头部险企有望更受益
继《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发布之后,保险业也迎来了首个统一监管评级制度。
![保险业进入分类监管时代 头部险企有望更受益](https://mip.aj4g.com/zb_users/upload/2025/01/20250123083156173759231678667.jpeg)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他,在对各评级要素综合评价基础上,得到其整体风险大小确定评级结果,以真实反映其风险水平。
不同类型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均为1-5级和S级,数字越大风险越大。对于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公司,直接列为S级。
业内人士认为,《评级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更有效引导保险公司理性、合规经营。
公司治理、偿付能力权重不低于15% 评级数值越大风险越大
《评级办法》对评级对象、评级程序、评级要素、评级结果运用等进行了详尽规定。
《评级办法》明确,监管部门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
对于当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办法开展试评级;对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保险公司,直接评为S级,不再参与当年监管评级流程。
同时,《评级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他。
各项评级要素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评级要素的权重之和为100%。其中,公司治理、偿付能力权重不低于15%,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权重不低于10%,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权重不低于5%。
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特征,可以设置差异化评级要素,权重不高于15%。
根据评级情况,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5级和S级。其中,2级细分为A、B、C三个档次,3级和4级细分为A、B两个档次。评级结果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大,监管强度越强。
比如,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保险公司为高风险公司,可能危害金融稳定或影响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以化解其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评级办法》还设置了“一票否决”机制,即公司单项风险过大将下调评级结果。比如,若保险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严重缺陷、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风险较大等问题,评级结果应为4级及以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针对保险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的要“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还是《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运用”等,都表明强化、细化监管的重要性,这既是出于监管部门合理优化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的内生需求,也是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
保险业进入分类监管时代 头部险企有望更受益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保险业全面进入了分类监管时代。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2024年6月末保险机构法人名单,《评级办法》中所涵盖的四类机构总共208家,占保险机构总数超85%。”龙格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的确,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评级办法》按照高风险高强度原则,监管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比如,评级结果为1级和2级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并在机构和人员准入、产品开发、业务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
评级结果为3级的,区别情形采取提高非现场监管分析频率、要求公司提交风险管理改进计划等措施。
评级结果为4级的,可以采取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等措施。
评级结果为5级的,应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评级结果为S级的,应当依法加快推进重组、市场退出等工作。
东吴证券研报认为,本次监管评级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更有效引导保险公司理性、合规经营。在分类监管大背景下,经营稳健的头部寿险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优势,提升自身竞争实力。
国泰君安研报称,《评级办法》构建了完善的保险行业监管评级制度,引导保险公司强化风险管控。同时,《评级办法》明确体现“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的分类监管导向,有利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预计经营合规稳健的头部险企将在产品创新、渠道发展等方面更为受益。
民生证券研报认为,《评级办法》进一步对不同类型险企进行分层监管,评级结果有望成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评级办法》设置“一票否决”机制体现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监管分类,有望更加有效地对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结果的动态监管、评价跟踪和督促改进,长期来看有助于行业健康稳健发展。同时,从市场格局来看,伴随《评级办法》出台,尾部部分风险险企的处置或将加速推进,行业格局上头部险企有望更为受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